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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下午,被告人李某驾驶鄂S×××××号小型轿车沿通村公路由环潭镇往许庙村方向行驶。13时10分许,当被告人李某驾车行驶至环潭镇小东门村一组路段处时,因操作不当,与... 查看详情 >>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利用经济合同欺诈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无合法经营资格的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买卖... 查看详情 >>
证据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1)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法律上的划分;而证据的分类并非法律... 查看详情 >>
本案刑事附带的民事诉讼,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被告人苏X驾驶的轻型仓册式货车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保险随州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份,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 查看详情 >>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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